一、发展进程
我国绿色矿山建设的提出可溯源至科学发展观,绿色矿山建设理念开始逐渐形成。原国土资源部于2008年印发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 (2008-2015 年)确立了 2020 年基本建立绿色矿山格局的战略目标,并于2010年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 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 ,由此标志着我国绿色矿山建设正式启动。
2012年起,各省就开始相继制定了出台了省级建设标准、发展要求、实施意见以及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走在我国绿色矿山建设前列,《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评估标准(试行)》是国内首个省级绿色矿山评估标准,随后河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浙江省相继出台实施方案或建设规范。
2018年4月自然资源部公示了9个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包括非金属、化工、黄金、煤炭、砂石、石油、水泥灰岩、冶金以及有色,为我国绿色矿山建设提供系统而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加速了我国绿色矿山建设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的新时期。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20年,全国共有20个省、市、自治区相继出台绿色矿山相关政策35项。
二、试点单位建设
2011-2014 年,原国土资源部分先后 4 批,一共确定了661家矿山企业作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开展建设工作。 2020年1月14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中的 953 家矿山企业,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度绿色矿山进选工作的通知》要求, 2019年共有 555 家矿山企业通过本次评选,与原有的 398 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一同纳入到全国绿色矿山名录中。
在2019 年公布的555家绿色矿山中,分布于28个省市自治区。从各省绿色矿山数量分布看,河南省、安徽省新晋绿色矿山数量最多,分别为53家和49家,数量位居第 1、第2 位;广东省、河北省和山西省新晋绿色矿数量均为41家,位居国内第3名。
2020 年绿色矿山分布及分类情况
目前国家级绿色矿山有36.7%分布于西部地区,30.1%分布于东部地区,我国矿产资源分布西多东少,而东部地区经济发展优于西部地区,绿色矿山的建设既需要企业开发技术的支撑,同时又需要当地经济发展作为建设的保障;非金属、能源及有色金属3大矿种国家级绿色矿山人选数量超过89%, 地热及其他金属矿(稀土金属、稀有金属、稀散金属 等)占比不足1%; 国家级绿色矿山有 55.99%采用地下开采方式,37.71%采用露天开采,6.30%采用露天井下联合开采方式;国家级绿色矿山中有超过90%为大中型矿山,小型矿山占比仅有9.14%,绿色矿山的建设不仅包括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节能减排、矿区环境等方面,同时还涉及数字矿山以及企业管理与企业文化等诸多方面,小型矿山受到生产规模限制, 同时管理者的主动性不强,因此仅有少数的小规模 矿山达到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相比之下,大型矿山注重生产建设,同时也重视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采矿的全过程,不仅谋求经济效益,同时还重视与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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