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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什么是碳政治、碳源与碳汇、碳捕集与封存、碳生产力、碳标签、碳交易、碳税、碳泄露、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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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提出于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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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碳经济相关专业名词与概念

  (1) 碳源与碳汇(Carbon Source, Carbon Sinks)。碳汇与碳源是两个相对的概念。《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将“碳源”定义为向大气中释放CO2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将“碳汇”定义为从大气中清除CO2的过程、活动或机制。碳源是指CO2气体成分从地球表面进入大气(如地面燃烧过程向大气中排放CO2),或者在大气中由其他物质经化学过程转化为CO2气体成分(如大气中的CO被氧化为CO2,对于CO来说也叫源)。碳汇主要是指森林吸收并储存CO2的多少,或者说是森林吸收并储存CO2的能力。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吸收大气中的 CO2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在降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减缓全球气候变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独特作用。有关资料表明,森林面积虽然只占陆地总面积的1/3,但森林植被区的碳储量几乎占到了陆地碳库总量的一半。树木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了大气中大量的 CO2,减缓了温室效应。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森林的碳汇作用。CO2是林木生长的重要营养物质。它把吸收的 CO2在光能作用下转变为糖、氧气和有机物,为生物界提供枝叶、茎根、果实、种子,提供最基本的物质和能量来源。这一转化过程,就形成了森林的固碳效果。森林是CO2的吸收器、储存库和缓冲器;反之,森林一旦遭到破坏,则变成了 CO2的排放源。另外,碳汇还包括草地碳汇、耕地碳汇、海洋碳汇等。

  (2) 碳捕集与封存(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CCS)。碳捕集与封存是指将大型发电厂所产生的 CO2收集起来,并用各种方法储存以避免其排放到大气中的一种技术。也被译为碳捕获与埋存、碳收集与储存等。这种技术被认为是未来大规模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缓全球变暖最经济、可行的方法。CCS技术可以分为捕集、运输及封存3个步骤,商业化的CO2捕集已经运营了一段时间,技术已发展得较为成熟,而对于 CO2封存技术各国还在进行大规模的实验。CO2的捕集方式主要有3种:燃烧前捕集(Pre-Combustion)、富氧燃烧(Oxy-fuel Combustion)和燃烧后捕集(Post-Combustion)。氧化碳封存的方法有许多种,一般说来可分为地质封存(Geological Storage)和海洋封存(Ocean Storage)两类。2012年8月6日,中国最大的煤炭企业神华集团实施的10万吨/年CCS示范项目,首个CO2封存至地下咸水层的全流程示范工程建成投产一年多来,已累计封存 CO24万多吨,取得了碳捕获与封存(CCS)技术领域的突破性进展。

  (3) 碳生产力(Carbon Productivity)与碳生产率(Carbon Production Rate)。碳生产力指单位CO2排放所产出的国内生产总值(GDP),碳生产力的提高意味着用更少的物质和能源消耗产生出更多的社会财富。一般应该使用国际通用单位计量,如美元/千克、美元/吨、美元/mol等。考核、衡量指标有待学术界和相关国际组织尽快制定。它是低碳经济的主要量化指标之一,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发展质量、环境执法水平、公民和企业环境道德观念及环境法律意识的重要指标。相类似的概念有排放强度、排放密度、人均排放等。排放密度指一国或地区的CO2排放总量除以其面积得出的CO2排放均值。排放强度广义是指特定活动中特定污染物相对某一源的平均排放率。碳排放强度是指与GDP相对应的CO2排放率,即一国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单位GDP的CO2排放量。人均排放指一国或地区的CO2排放总量除以人口数量得出的 CO2排放均值。与排放总量这一绝对概念相比,排放强度、排放密度和人均排放都是相对概念。碳生产率与碳生产力定义相似,即“单位CO2排放的GDP产出水平”。“碳生产率”最关注的是能源的产出效率。提高碳生产率就是在增加经济增长和人类福利的同时,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和CO2排放。有两种目标:一是绝对低碳;二是相对低碳。绝对低碳是根据联合国1990年颁布的全球减排的基准线,将CO2减排到1990年的标准以下。相对低碳是指减排情况达不到减到1990年的标准时,另外设立一个阶段性减碳目标,并逐步实现总体减碳目标。“碳生产率”一词始见于麦肯锡咨询公司于2008年10月发布的一份题为《碳生产率挑战:遏制全球变化保持经济增长》的报告,报告将碳生产率定义为单位CO2排放的GDP产出水平,并进一步指出,任何成功的气候变化减缓技术必须支持两个目标——既能稳定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又能同时保持经济的增长,从而实现经济对于CO2的脱钩发展(然而这样的碳生产率概念主要测度的是CO2排放的经济绩效)。将基于经济绩效的碳生产率称为狭义碳生产率;将基于福利绩效的碳生产率称为广义碳生产率。提高碳生产率需要实现经济社会福利水平与碳排放的“脱钩”(De-Coupling)发展。根据福利水平与碳排放的关系,可以得出4种主要的发展情形:①福利增长和碳排放同步增长,这是传统的粗放增长模式;②福利增长和碳排放出现了不同步的增长趋势,碳排放的增长率小于福利增长,二者开始出现相对脱钩(Relatively De-Coupling); ③在福利继续增长的同时,碳排放的增长率为零,二者实现绝对脱钩(Absolutely DeCoupling)发展;④在福利继续增长的同时,碳排放的增长率小于零,二者出现非常强的脱钩(Strongly De-Coupling)趋势。

  (4) 碳标签(Carbon Labelling)与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碳标签是为了缓解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Green House Gases, GHG)排放,推广低碳排放技术,把商品在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产品标签上用量化的指数表示出来,以标签的形式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碳信息。也就是说,利用在商品上加注碳足迹标签的方式引导购买者和消费者选择更低碳排放的商品,从而达到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缓解气候变化的目的。“碳标签”主要针对出口产品,目前中国还没有推出“碳标签”,国内沃尔玛的上架产品也暂时没有相关要求。但低碳经济给企业带来的外部压力已经显现。碳足迹的概念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指产品或服务在生产、提供和消耗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释放的 CO2和其他温室气体的总量,又叫作产品碳足迹;二是仅指公司生产过程中导致的温室气体的排放,又称为公司碳足迹。产品碳足迹比公司碳足迹蕴含的概念要广些,包括了产品自身消耗(及处理)时排放的温室气体,还包括了生产产品的必要投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碳足迹指的是国际贸易品的生产和运输两个环节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因为国际贸易的商品不仅在生产过程会排放温室气体,运输过程同样会造成温室气体的排放。

  (5) 碳交易(Carbon Exchange)。《京都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CO2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途径,即把CO2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CO2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 CO2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其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在6种被要求减排的温室气体中,CO2的交易量最大,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CO2当量为计算单位,因而通称为“碳交易”。其交易市场称为碳市场(Carbon Market)。

  (6) 碳税(Carbon Tax)。碳税是指针对CO2排放所征收的税。它以环境保护为目的,希望通过削减 CO2 排放来减缓全球变暖。碳税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税来实现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 CO2排放。与总量控制和排放贸易等市场竞争为基础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不同,征收碳税只需要额外增加非常少的管理成本就可以实现。碳税指的是对能源消费征收的各种税收,人们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认为,碳税是减少能源消费和大幅削减碳排放的有效手段。由于与全球气候变化联系在一起,碳税在理论上被设定为需要一个全球性的国际管理体制,以实现最优产出,但这并不是必然的。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确定排放限额及减排目标的情况下,在国家或区域的层面实施碳税具有相当大的优越性。

  (7) 碳关税(Carbon Tariff)。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CO2排放关税,是主要针对进口产品中的碳排放密集型产品,如铝、钢铁、水泥、玻璃制品等产品而征收的关税。碳关税的最初用意是希望欧盟针对为遵守《京都议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以避免在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所生产的商品遭受不公平的竞争。“碳关税”的提出,一方面是源于工业革命以来的200余年中,人类对自然资源过度开发,由此导致地球的自然环境遭到破坏,温室气体排放量不断增加,全球气温也逐年上升,环境破坏已威胁到人类的生存,保护环境逐渐成为人类社会的共识;另一方面“碳关税”的出现也是由于以“金砖四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的迅速崛起,已对现有的世界经济格局造成冲击,发达国家为遏制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势头,重新成为世界工业的主导者,因而采用一种新型的贸易保护手段,即绿色贸易壁垒,以保护本国的传统工业,主要目的还是借“环境保护”的名义推行“碳关税”,为了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力,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碳关税目前世界上并没有征收范例,但是欧洲的瑞典、丹麦、意大利以及加拿大的不列颠和魁北克在本国范围内征收碳税。

  (8) 碳泄漏(Carbon Leakage)。碳泄漏是指由于一国(或地区)实施减排政策而导致的该国(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加的现象。即,如果一个国家采取CO2减排措施,该国国内一些产品生产(尤其是高耗能产品)可能转移到其他未采取CO2减排措施的国家。由于不同国家排放等量 CO2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是相同的,CO2对气候变化影响并不存在排放地域的差异,因此碳泄漏可能导致全球 CO2 减排预期目标难以实现。碳泄漏可以被认为是跨国界的外部性问题,其成为发达国家要求对发展中国家征收碳关税以及其他边境调节措施的重要依据。碳泄漏问题是环境与贸易冲突在气候变化领域中的体现,也是涉及国际气候制度谈判的重大政治经济问题,涉及的因素十分复杂。碳泄漏的流向问题较为复杂,一般认为,碳泄漏的流向是从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事实上,碳泄漏还可以发生在发达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甚至可以从发展中国家流向发达国家。碳泄漏的产生渠道可归纳为4种类型:①竞争力驱动的碳泄漏;②能源密集型产业国际转移导致的碳泄漏;③化石燃料价格渠道产生的碳泄漏;④低碳原料价格上涨引起的碳泄漏。

  (9) 碳排放(Carbon Emission)。碳排放是关于温室气体排放的一个总称或简称。温室气体中最主要的气体是CO2,因此用碳(Carbon)一词作为代表。虽然并不准确,但作为让民众最快了解的方法就是简单地将“碳排放”理解为“CO2排放”。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的《京都议定书》,以及200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13次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第3次会议通过的“巴厘岛路线图”,都为各国的CO2排放量规定了标准。但由于各国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具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加上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在履行减排义务时付出的代价不同,所以在减排的国际谈判中不得不考虑各自的国家利益,使得谈判过程成为一个各个国家或利益集团在政治、经济、资源、环境等方面博弈的复杂过程,执行的意义和效果并不显著。

  (10) 碳政治(Carbon Politics)。碳政治也称“气候政治”,是指各国围绕温室气体排放问题所形成的国际政治,而国际上关于温室气体排放又按照CO2来计算,故称之为“碳政治”。1992年联合国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于1997年、2007年进一步变成可操作的法律文件——《京都议定书》和“巴厘岛路线图”。在这些相关文件中,环境问题转化为气候问题并进而在技术上转化为CO2的排放,从而在国际公约上产生各国围绕“碳排放权”展开的全球政治博弈,由此形成全新的“碳政治”。“碳政治”是在一套国际话语体系下形成的国际政治,参与“碳政治”就意味着要参与国际话语游戏。其实,“碳政治”背后的核心问题乃是新技术问题。从人类历史看,每一次技术革命不仅可以创造巨大的经济财富,而且对这些财富的善用就可以转化为政治和军事优势,直接引发国际政治格局的改变。

来源:《低碳经济学》

发布于 2021-10-13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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