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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领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点举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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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提出于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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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林草领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面临的形势和目标任务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森林草原面积和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国累计完成造林5.45亿亩,建设国家储备林4805万亩,落实草原禁牧12亿亩、草畜平衡26亿亩,天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6.1%,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突破11亿吨,湿地保护率超过50%,累计治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1.8亿亩。根据第九次(2014—2018年)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森林覆被率22.96%,全国森林蓄积量175.6亿立方米,全国森林植被碳储量91.86亿吨。其中,天然林蓄积量136.7亿立方米(占80%),人工林蓄积量33.9亿立方米(占20%)。年均林木蓄积量净生长量7.76亿立方米,年均采伐量3.85亿立方米(占净生长量的50%)。西藏、云南、四川、黑龙江、内蒙古、吉林等6省(自治区)共105亿立方米,占全国森林蓄积量的62%。全国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94.83立方米,每公顷年均生长量4.73立方米。与第八次(2009—2013年)森林资源清查结果相比,全国森林蓄积量净增22.79亿立方米,人工林蓄积量占比提高了3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我们要清醒认识到,我国总体上仍然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生态产品供给不足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还相当突出。此次《意见》提出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的主要目标,较此前20%~25%的森林覆盖率指标显著提升,对林草领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拓展绿色空间、改善生态环境任重而道远。

  一是增加森林面积难度加大。全国宜林地面积4998万公顷,质量“好”的仅占12%,质量“差”的超过50%,且2/3集中分布在青海、甘肃、内蒙古等西北地区,造林、管护难度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

  二是森林质量亟待提高。我国森林中人工林占比显著偏高,树种单一、病虫害高发。每公顷森林蓄积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72.4%,仅为巴西的一半,不足德国的1/3。

  三是森林资源保护压力大。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和毁林开垦现象依然存在,在一些地方乱砍滥伐、乱采乱挖等破坏森林资源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仍然面临较大压力。

  四是林产品供需矛盾仍然突出。我国现有用材林面积6803万公顷、蓄积54.15亿立方米,但可采资源面积仅占14.0%、蓄积仅占23.3%,木材供需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木本粮油、森林食品等非木质林产品供给能力与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之间的差距也很大。

  二、林草领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点举措

  (一)扩大林草面积,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按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认真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国土绿化目标任务,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拓展全民义务植树新载体,创新义务植树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乡村绿化美化,注重城乡绿化一体化,多形式推动身边增绿增汇。

  (二)提升林草质量,提高碳汇增量。

  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建立健全森林经营方案制度体系,实施森林经营增汇措施。调整优化林分根本结构,增加混交林比例,适当延长轮伐期,推行以增强碳汇能力为目的的森林经营模式。加强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加大人工林改造力度,倡导多功能森林经营,持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以及对气候变化的抗性及恢复力。科学谋划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布局,建立健全草原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改善草原生态整体状况,提升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扭转草原退化和荒漠化趋势。科学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碳汇能力。在充分做好气候变化动态评估预测的基础上保护和恢复荒漠植被,努力增加旱区植被碳汇增量。通过林草质量提升工程,加强抚育经营管理,持续提升林草系统气候适应性和韧性。

  (三)全面加强资源保护,减少碳库损失。

  制定全国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明确气候变化背景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建设布局和发展目标。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推动实施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重大工程,全面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分类施策,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提升自然保护地的固碳能力。

  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制度,继续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执行林地使用定额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切实加强森林采伐管理,继续执行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管理制度。科学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遏制超载过牧行为。建立重要湿地监测体系,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稳步提升湿地保护率。健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进一步加大荒漠植被保护力度。结合林长制督查,严厉打击毁林毁草毁湿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禁擅自改变林地、草地、湿地用途和性质,减少不合理土地利用、土地破坏等活动导致的碳排放。

  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野外用火管控,强化早期火情处理和专业队伍建设,提升重点区域综合防控水平,保护林草资源安全,减少林草火灾导致的碳损失。提高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减少因沙尘暴灾害破坏林草资源导致的碳损失。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和预测预警,全力遏制林草外来有害生物扩散蔓延态势,减少因病虫害破坏林草资源造成的碳排放。

  (四)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和木竹替代,实现生物减排固碳。

  因地制宜开展能源林培育,加强现有低产低效能源林改造,稳步提高能源林建设规模和质量。培育扶持龙头骨干企业,逐步推进林业生物质能源分布式、基地型、园区集约化发展。加强生物质热化学转化及多联产技术科技攻关,打造综合利用发展模式,推进林业生物质能源梯级利用。

  推进优质木竹资源定向培育与利用,提高生物固碳效率。强化木竹精深加工,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环保设备,加快产业绿色转型。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优先推广使用木结构和木竹建材,积极拓展木竹材料在建筑、装饰、管道、包装、运输等领域的应用。鼓励地方建立健全木竹产品回收利用机制。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提升木竹材料质量和稳定性,延长使用寿命和储碳时间。加强木竹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和宣传推广,提升公众接受度。

  (五)做好服务保障措施,助力碳汇能力持续巩固提升。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纳入各级林草主管部门的重要日程,压实责任,确保如期实现《意见》和《方案》提出的目标和重点任务。

  持续完善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政策,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支持政策。积极探索政策创新,建立林草碳汇行动激励机制。推进建立林草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丰富林草碳汇等绿色生态金融产品。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林草碳汇行动,调动政府、社会、企业、组织和个人参与林草碳汇行动的积极性,为林草碳汇行动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优化林草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开展增汇理论与关键技术研发。加强林草碳汇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发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人才优势,成立林草碳汇咨询专家委员会,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强化地方林草碳汇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林草碳汇重点工作需求和短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林草碳汇专题培训,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实现培训工作常态化。

  充分运用新闻、科普、专题报道、新媒体等宣传形式和手段,积极宣传林草碳汇科普知识,阐释林草碳汇方面的工作和实践,做好林草碳汇行动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组织专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提高全民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意识和行动力。大力宣传我国生态建设成就,充分展现我国林草应对气候变化的贡献和成效;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激励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林草碳汇行动。

作者:刘世荣 中国林科院院长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


发布于 2021-11-0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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