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2021年版)》)主要内容有哪些?
《名录(2021年版)》包含“双高”产品名录和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共有932项“双高”产品,159项产品除外工艺,79项环境保护重点设备。932项“双高”产品中,具有“高污染”特性产品326项,具有“高环境风险”特性产品223项,具有“高污染”和“高环境风险”双重特性产品383项。
与《名录(2017年版)》相比,新增阳离子淀粉、氟化氢等47项“双高”产品(具有“高污染”特性产品16项,具有“高环境风险”特性产品1项,具有“高污染”和“高环境风险”双重特性产品30项)、丁二酸的清洁电化学法工艺等35项“双高”产品除外工艺和土壤淋洗设备等7项土壤污染防治设备。
《名录(2021年版)》新增内容有哪些主要特点?
一是精准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石油焦、1,4-丁二醇、促进剂NS等11项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产品,阳离子淀粉、丙酮、糖化酶等13项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产品,涉铬彩涂板、含铅铬集装箱面漆等7项对土壤环境有明显影响的产品纳入名录,便于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精准识别、有效应用,形成政策合力。
二是突出除外工艺对企业绿色转型的引导作用。47项新增“双高”产品中35项产品有除外工艺,所有除外工艺均实现工业化稳定运行,环保水平较传统污染工艺显著提升,为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提供政策指向和技术支持,引导企业走排放少、风险低、效益好的发展路径。
三是优先关注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新增双酚A、室内装饰涂料用含铅铬色浆、含氯化石蜡增塑剂的塑料玩具等含有或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产品,推动相关部门加强高环境风险产品管理,促进替代产品生产与使用,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四是完善环境保护重点设备。新增破碎筛分一体机、土壤淋洗设备等7项土壤污染防治设备,提出设备适用范围、主要指标及技术要求。土壤污染防治设备与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废水处理设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备、环境监测设备等形成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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