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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学会学术期刊工作委员会
7家能源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人同时刊文,所为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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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提出于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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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科总院出版传媒集团新媒体-

  编者按:华北能源监管局、东北能源监管局、华中能源监管局、山西能源监管办、山东能源局监管办、甘肃能源监管办、江苏能源监管办等7家能源监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在《中国电业与能源》杂志同时刊发署名文章,重点聚焦高效能监管、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电力市场化建设、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等议题。

  凝心聚力 守正创新 以高效能监管为能源高质量发展护航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思强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对我国能源安全、碳达峰碳中和作了深刻阐述和明确指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推进能源低碳转型要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监管工作,把大量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工作的意见》,持续完善监管顶层设计。2022年全国能源监管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更是提出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履行好“四个角色”,进一步为提高能源监管效能指明了方向。

  华北区域位于我国核心区域,东部京津冀地区经济发展较快、科技发达、人口稠密,西部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风光等资源丰富,能源工业基础雄厚,总体来看,地理位置优越、能源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在全国能源经济体系中位置特殊、地位重要。华北能源监管局(以下简称“华北局”)作为国家能源局在华北区域的派出机构,肩负重要使命,将在国家能源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完整、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落实国家各项部署,努力将华北区域打造成国家现代能源体系中的“压舱石”,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以高效能监管为能源高质量发展护航

  保能源安全是华北局的首要责任和使命,华北局始终坚持把首都北京等核心部位、重点地区的“两个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坚决做到守土有责。

  坚持以重大政治活动保电为核心,扛起重大政治保电使命。华北局树立高度的大局观和责任心,突出做好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监管,紧盯核心区域,不断提升重大活动保电可靠性。以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依托,督促各方依法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通报机制,建立常态化的自查、报告、通报和整改闭环流程,完善“双循环”体系,综合运用重点督导、挂牌督办、监管约谈、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等措施,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坚持以电网运行安全监管为基础,推动排查消除电网运行风险。华北局督促电网企业有效管控和化解系统性风险。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督办机制,加大重大危险源管控治理力度,深化联席会议机制,构建厂网共建共治的良好环境,提升安全监管联动水平。以电力安全监管执法为抓手,加大安全风险管控力度。有效运用执法手段,切实树立监管权威,敢于亮剑。结合重大活动保电、迎峰度夏(度冬)、应急能力建设、电力建设施工专项监管,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必要时采取行政处罚手段,加强整改效果监督,确保监管闭环。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保供部署,按照统一安排,重点做好区域内保供热、保供电、保供气监管,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报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稳中求进,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是关键。“十四五”以来,华北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稳妥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部署,华北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通过持续完善市场规则体系,在监管辖区内不断强化中长期交易“主心骨”的兜底作用、不断提升辅助服务市场“稳定器”的优化成效、大胆探索现货试点“试验田”的市场效应。进一步扩大绿电交易范围,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将最低保障收购小时数之外的发电量通过挂牌和竞价方式在平台开展交易,通过市场化交易,将清洁电力直接销售给用户,从而促进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应用,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比例,以“有效市场”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同时,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确保改革政策有效落地。在监管辖区切实推进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代理购电政策有效落地,峰谷电价合理实施,做到问题导向,精准发力,通过加强监管确保政策实施不跑偏,改革红利有效释放。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公平和谐,为电力保供和运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在当前电力企业经营压力持续加大的环境下,进一步加大厂网界面公平运行监管力度,保障电力市场秩序公平公正,限制运营机构自由裁量权,跟进掌握各类监管线索,及时发现市场秩序方面的问题。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重点监管任务清单,以重点监管任务为着力点,扎实推进,确保国家的各项产业政策在华北区域落地生根。

  精准发力,全面优化能源营商环境

  全面深化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以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大便利为导向,持续深化告知承诺制。加大政策的宣贯和解读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申请企业诉求,不断提升许可办理满意度。综合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手段,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等收集、比对相关数据,实施在线核查,提高核查效率,实现对告知承诺制取证企业的核查全覆盖。做好许可准入与退出工作,加大对不实承诺的查处力度,确保风险可控,研究制定行政许可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资质许可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强化12398投诉举报处理质量,聚焦政府关心、百姓关切的热点重点问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积极采取非现场调查、线上检查等方式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实际困难,特别是高度关注有序用电、拉闸限电等方面的问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用电获得感。继续做好用户报装“三全”日常监管工作,推动华北区域用电营商环境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加大对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资质许可材料造假等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守正创新,不断探索能源监管新模式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华北局勇于开拓,立足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探索能源监管新模式新业态。

  适应能源需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的要求,进一步加深区域协同监管机制和地方会商机制。一方面,加强与山西、山东能源监管办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快推动解决华北区域能源行业更深层次、更加紧迫的现实问题。联合开展监管的同时,立足辖区,统揽华北,深度共享信息和经验,打通市场规则体系接口,延伸能源保障监控链条,共建双碳目标监管体系,加大电力安全监管检查力度。另一方面,大力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会商机制全面融合,与京津蒙冀4省(区、市)加强沟通,主动搭建平台,强化省间协调互济。

  适应日渐复杂的市场业态和日渐庞大的新能源市场主体,探索数字化、智能化能源监管新模式。与国家电网新能源云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充分利用企业数字化科研优势,将能源监管需求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管理需求相融合,以其研发建设的“新能源云”数字平台为基础,全面采集新能源项目规划、立项、核准、建设、并网、运行、消纳、交易等全流程信息,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实现新能源项目接网工作流程时限、保障性收购小时数、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等各参数的实时监测功能,进一步提升能源监管的深度、广度、速度,为服务华北区域新能源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

  对统筹做好东北地区电力降碳与保供的思考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苑舜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双碳”目标与能源保供再度成为网络热词。对于我国东北地区来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提高区域内能源自给能力、促进产业转型、保障生态安全方面意义重大。东北地区电力行业未来发展需要多种电源形式共同发力,供给侧和需求侧协同联动,并以不断创新的市场机制和能源技术,统筹推进降碳与保供工作。

  东北地区电力供需基本特点

  东北电力负荷特性呈现冬、夏双负荷高峰。“十三五”以来,东北地区的负荷特性由传统的冬季高峰转变为双驼峰形,存在冬、夏两个负荷高峰,以及春节期间的低谷。

  煤电机组依然是电力、热力供应的主力军。东北地区煤电装机近1亿千瓦,占总装机规模近60%,发电量占比近70%,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煤电机组为电力系统提供绝大多数调峰服务,尤其是灵活性改造规模已接近60%,新增深调能力达到1657万千瓦,接近全网用电最大峰谷差;提供了经济、清洁、高效的热力供应,东北地区超低排放燃煤热电联产机组所承担清洁取暖面积占总清洁取暖面积比重超过40%。

  可再生能源装机、发电量占比逐年提高。“十三五”以来,东北地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装机始终保持两位数的增长。截至2021年底,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占比超过30%,发电量占比接近20%。

  东北地区推进电力降碳与保供的挑战

  电力系统面临低谷调峰和尖峰需求的双重压力。冬季热电联产机组全面开机,叠加冬季风电大发,在用电低谷时段,尤其是春节期间,压低谷保供热、保新能源消纳压力较大。夏季通常多安排热电机组检修,并且夏季是东北小风季,加之晚高峰时段光伏没有出力,顶尖峰保供电压力较大。

  煤电具有碳排放大户与保供主力军的双重身份。受东北资源禀赋限制,缺乏大型常规水电,而核电建设周期较长,因此,虽然煤电机组是东北电力系统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但是无法短期内改变其电力保供“压舱石”的地位。此外,东北地区煤电机组受服役时间长、供热任务重、前期改造侧重“压低谷”等因素影响,尖峰受阻问题突出,给电力保供带来一定困难。

  可再生能源发展需求与消纳能力间存在矛盾。为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将以更快速度提升。同时,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不断提高,风电、光伏发电间歇性的特点给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的挑战将不断增大。

  东北统筹推进电力降碳与保供的几点思考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推动能源革命,确保能源供应,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推进能源低碳转型。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东北地区电力系统保供降碳,我认为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关注:

  积极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一是继续大力推动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发展。当前东北的集中式陆上风电、光伏平价时代已经全面开启,并已经成为装机增长的主要提供者。截至2021年底,东北风电、光伏总装机达到了5400万千瓦,贡献了新增装机规模的70%。由于东北资源禀赋限制,缺乏大型常规水电,而核电建设周期较长,为实现双碳目标,需要加大风电、光伏开发力度,推动包括辽宁西北部、吉林西部、黑龙江中西部、蒙东部分地区在内的松辽新能源基地建设,并做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模式的应用。二是更加重视分布式能源发展。分布式能源具有就地利用、清洁低碳、多元互动、灵活高效等特征,将成为现代能源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碳中和来说,分布式能源可以有效减少对外部能源资源的需求,对于实现对外净零排放意义重大。例如伦敦的贝丁顿零碳社区,通过零能耗的采暖系统、零排放的能源供应系统、循环利用的节水系统,以及绿色出行模式,建成了世界上第一个零二氧化碳排放社区。如果有更多的社区、城市实现了碳中和,那么实现东北范围内的碳中和难度将大大降低。

  大力推动煤电行业转型升级。一是要落实好电力发展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除保暖保供清洁煤电合理发展需求外,继续严格控制准入。二是进一步推进燃煤电厂灵活性改造,改进改造技术,扩大改造范围,提升改造效率,全面提升顶尖峰、压低谷能力。三是做好在役机组清洁高效利用。在全面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燃煤机组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做好低负荷工况下机组运行管理,进一步降低煤电机组能耗和排放。四是执行好煤电淘汰、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燃煤机组,坚决予以关停,同时对符合环保、能效、安全要求和相关标准的合规煤电机组,按照《煤电应急备用电源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按自愿原则作为应急备用电源承担保供任务,并建立容量充裕性保障机制。

  加强电网与调峰能力建设。一是完善输电通道,解决辽宁西北部、吉林西部、黑龙江东部、蒙东部分地区“窝电”问题。二是进一步提升鲁固直流输电能力,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期间外送通道利用效率。三是继续加强城镇配电网建设,积极服务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多元化负荷接入需求。四是试点建设天然气调峰机组,有序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及新型储能设施,提升系统调节能力。

  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作用。一是优化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树立“能上能下”的市场导向,引导煤电企业由“全力压低谷”向“既能压谷,又能顶峰”转变。扩大市场范围,鼓励电储能、虚拟电厂等新业态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完善各方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分担共享机制。二是提升需求响应能力。加快制定更加完善的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加大峰谷差、扩大分时电价范围,倒逼用电大户错峰用电,并结合现货市场试点的推进,逐步在用户侧形成准确、快速反映电力供求关系的现货实时电价,促进形成更加有效的分时电价信号。三是建立促进用能侧消纳清洁能源的消费侧市场价格机制。例如,针对居民供暖、农业灌溉、公共交通、港口岸基供能等终端能源消费环节,建立合理、灵活、高效的清洁能源电力交易定价机制,通过合理、优惠的价格鼓励终端用户实施电能替代,并与能源供给侧的清洁低碳化结构性调整相配合,在终端能源消费侧进一步推进“再电气化”,实现终端用能侧的清洁化、高效化和低碳化。

  关于华中区域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思考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宋宏坤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按照国家‘双碳’工作规划部署,增强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能源行业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华中区域应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发展现状,积极探索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路径。从监管的角度看,做好华中区域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应树立“一个思路”、做到“两个确保”、贯彻“三个坚持”。

  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路

  华中区域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要坚持全国一盘棋思路,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既要立足基本国情,也要结合缺煤、少油、乏气、多水以及风、光等新能源利用小时数不高的区域能源禀赋,科学统筹区域内能源开发和区域外清洁能源利用。充分发挥“多水”的区域优势,优化流域水电开发利用和水库科学调度,积极推进抽水蓄能等调节性电源建设。加强煤电灵活性改造和支撑性煤电建设,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机制,充分挖掘电网调峰潜力,提升清洁能源消纳能力。推进跨省跨区特高压通道建设,积极引入区外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电能,为国家“双碳”目标实现作出应有的贡献。

  确保华中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华中区域具有用电体量大、增速快、成本高和缺口大等特点。2021年七省(区、市)全社会用电量接近1.5万亿千瓦时,相当于德、法、英和西班牙四国总和,用电量同比增加12.3%,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全国用电增速前五位的省(区、市)有四个在华中区域。由于电力需求旺盛,当前华中区域各省(区、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电力缺口,随着中部崛起等战略深入推进和工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期间用电需求将持续增长,电力保障任务更加艰巨。华中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要特别注重保障能源可靠供应,坚持先立后破和通盘考虑,统筹协调新能源发展和降碳时序,不搞“一刀切”。要充分发挥煤电基础和兜底保障作用,通过加强区域煤炭储配基地建设、保障电煤稳定供应、加强机组检修管理、强化运行考核、改善机组运行指标等方式多措并举确保煤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为中部崛起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电力支撑。

  确保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华中电网是全国电网的枢纽中心,汇集西北新能源、西南水电和三峡水电等清洁能源,是重要的能源战略通道,确保华中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具有全局性意义。未来随着清洁能源逐步取代煤电成为主体电源,将对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根本性的影响,必须超前谋划、积极应对。一是深入研究和掌握新能源大规模接入对电力系统技术基础、控制基础和运行机理带来的深刻变化,有效应对系统有效转动惯量和抗扰动能力持续降低、电网调频能力和电压稳定水平下降等负面影响。二是加强特高压输电通道安全风险管控,积极应对特高压交直流混联、高度依赖二次系统和密集输电通道等系统性和结构性风险挑战,防范跨省跨区重要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突发故障影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三是强化光伏等新能源涉网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相关并网管理和技术标准规范,防范大面积脱网事故危害电网运行安全。四是做好新形势下网络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新能源大比例增加带来的网络安全边界延伸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风险。大电网安全事故是典型的“灰犀牛”事件,要深刻汲取近年来美国、英国等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教训,充分发挥华中区域电力安委会平台作用,整合区域电力企业、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力量,建立大电网安全风险联合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华中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坚持推进区域能源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华中区域各省能源资源“互补”优势,特别是随着区域特高压主网架的日趋完善,跨省资源配置能力显著增强,进一步提升区域能源协调发展能力。一是加强区域能源政策、规划、重点项目落实情况监管,督促地方政府和能源企业认真落实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决策部署,确保国家能源规划政策不跑偏不走样。二是加大跨省清洁能源优化配置力度,推进金沙江上游水电等区内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依托华中区域特高压交流环网,统筹优化清洁能源在区域的消纳利用。三是加强网源协调,积极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在满足农村电气化需要的同时,为实施屋顶光伏开发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光伏+”综合利用行动提供并网和消纳保障。四是加强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和储气设施建设监管,助力天然气全国一张网建设,促进天然气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天然气可靠供应。

  坚持深化区域电力市场改革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指示,统筹推进区域和省级电力市场建设,推动多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和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区域和省级电力市场的相对优势,形成多元竞争市场格局,满足多层次电力优化配置需求。一是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打破省间壁垒,充分发挥区域特高压主网架对跨省电力交易支撑作用,推动能源资源在更广阔平台上优化配置,实现河南煤电、江西抽水蓄能、“两湖”和西南水电等资源优势互补。二是启动川渝一体化辅助服务市场,助力川渝地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组织更多新型市场主体参加省间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充分挖掘用户侧资源跨省调峰潜能。三是积极培育省级电力中长期和辅助服务市场,抓紧研究推进现货市场建设,丰富交易品种,扩大市场规模,更好发挥市场对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作用。

  坚持创新区域能源监管机制

  能源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现代化能源治理体系的保障。充分发挥区域能源监管机构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改革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坚持监管机制创新,加强信息化和信用监管手段运用,强化专业化队伍建设,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强化区域能源统筹、区域电网安全、区域电力市场三个监管主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区域监管独特优势,在推动区域能源协调发展、发挥区域市场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作用和保障区域电网安全运行等方面的牵头作用,为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保驾护航,为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助力。

  推动山西电力高质量发展和安全可靠供应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党组书记、监管专员 贺刚

  今年全国两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下一步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注入强大动力。

  深入领会两会精神

  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动能源革命,确保能源供应,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推进能源低碳转型。能源监管要坚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各项重要论述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在电力建设、生产、运行环节的监管力度,对问题及时做到分析预判与积极应对,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推动行业安全稳定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发展水平。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统筹稳增长、调结构、推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搞粗放型发展。能源监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新阶段新特征新要求,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坚持常抓不懈,推动工作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要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减量替代,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能源监管工作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强工作谋划、狠抓工作落实。

  充分认清当前形势

  新能源快速发展。截至“十三五”末,山西新能源装机容量约3300万千瓦,约占山西总装机容量的31%,预计到“十四五”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50%、发电量占比达到30%。随着新能源的大力发展,电力行业安全发展面临挑战。一是随着新能源逐步成为装机和发电主体,电力可靠供应保障难度显著增大。二是随着电力系统各方面发生快速而深刻的变化,新型电力系统调度运行面临严峻挑战。三是新能源装机容量快速增长,前期投产项目陆续出质保期,加之新能源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水平相对较低,设备故障以及设备安全事故甚至人身事故屡次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安全风险隐患成为新能源安全发展的当务之急。

  电力供需矛盾凸显。“十三五”期间山西电力最大负荷增长1200万千瓦,增幅达52.5%,外送最大电力增长471万千瓦,增幅达81.2%。高速增长的用电需求需要稳定可靠的电源支撑。但由于新能源“大装机、小电量”特性,出力随机波动性对电力电量平衡影响较大,不仅要平衡负荷波动,还要平衡新能源波动,传统“源随荷动”模式被打破。2021年10月份,山西实施了18天有序用电,最严重时段全省新能源出力不到总装机的1%,电力平衡难度持续加大。

  网络安全风险增大。随着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大量接入电网,源网荷储能量交互新形式不断涌现,行业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边界向末端延伸,大数据获取、存储、处理使数据篡改和泄露可能性增加,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技术在电力系统深度应用,电力行业网络安全暴露面持续扩大。在2021年网络安全专项督查工作中,新能源企业网络信息安全意识薄弱、基层场站技术水平较低、系统本体安全措施不到位、安防设备配备不完善等风险隐患普遍存在,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亟待加强。

  煤电安全不容乐观。据测算,受煤价上涨影响,2021年全国电煤采购成本额外增加6000亿元左右、全国煤电企业亏损额超过3000亿元。山西煤电企业普遍存在保供压力增大、亏损严重、改造任务艰巨、安全隐患增加等问题,发电机组保养频次和电煤质量下降,技术监督不到位,设备故障率升高,机组因锅炉磨损、四管泄漏等系统故障停运的概率和发电出力受阻容量增加,影响煤电机组的保供“兜底”能力。

  在推进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上下功夫使长劲

  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瑞光发电公司考察调研时指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不是别人让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必须要做,但这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等不得,也急不得,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把握步骤节奏,先立后破、稳中求进。作为国家能源局派出能源监管机构,面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面对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的形势,山西能源监管办应当顺应发展大势,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法,保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是第一要务。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山西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电力供应环境。一是做好重要线路、电源点、用户的巡检和隐患排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做好电网安全风险隐患管控工作,强化管控措施落实,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发挥好京津冀电网支撑作用。三是做好与政府部门“齐抓共管”,层层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做好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电力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不断提升电力企业应对处置能力。

  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治理新能源快速发展和煤电生产现状带来的风险隐患,一是预判电力负荷态势,优化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制定相应措施,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二是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压实地方政府、电力企业和新能源场站主体责任。三是深入开展应急能力、班组安全能力、网络安全、基建施工等专项工作。紧紧围绕国家能源局党组部署要求,加强分析研判和管控。四是综合运用通报、约谈、停工整改、行政处罚等手段,深入学习贯彻新安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力度。

  强化网络安全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对电力调度机构、变电站、发电厂涉网电力监管系统的技术监督检查和安全防护工作监管和指导,开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督查,促进电力行业网络防护水平整体提升。二是进一步推动提升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及时发布预警通知,按照应急处置预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切实消除网络安全风险。三是加强培训教育,组织网络攻防演练和从业人员网络安全技能比武,不断提升电力行业网络安防能力水平。

  伟大号角已经吹响,新的使命正在召唤。山西能源监管办将以两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紧紧围绕国家能源局党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进山西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在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突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定不移推进山东电力市场化建设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党组书记、监管专员 左卫华

  建设有序竞争的电力市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也是全面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必然选择,对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协同合作

  助推地方电力市场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电力市场建设,多次出台政策,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工作。2021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时强调,要遵循电力市场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优化电力市场总体设计,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近期,国家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期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将全面提速。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电力市场建设指明了方向。山东电力市场建设必须坚定信心,全力推进。

  自国家确定山东省为首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省份以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山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通力合作,采取切实有效举措,持续深化电力改革,加快推进市场建设,摸索出了一条符合地方实际的电力市场建设之路,市场建设和运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统筹推进电力中长期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在市场运行中持续优化系统设计,健全中长期交易、运行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机制,不断扩大市场规模,丰富交易品种,规范交易组织,提升市场效能。“十三五”以来,山东累计达成省内直接交易电量9164亿千瓦时、省间交易电量5369亿千瓦时,中长期市场发挥“压舱石”作用明显。通过调峰辅助服务等市场机制累计为可再生能源置换发电量空间311亿千瓦时,有效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撑作用。

  二是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先后五次启动结算试运行,市场建设过程中,在国内率先出台了燃煤发电机组容量电价补偿机制,同时在国内首次开启现货模式下的零售市场试运行,并创新构建了事前、事后市场力监测监管机制,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2021年底,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围绕燃煤机组全部电量参与市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新能源机组参与市场等重点问题制定了市场运行方案和配套规则,建立了异常处理和市场干预机制,实现了市场连续不间断运行。

  三是保障电力市场整体运行安全高效。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市场建设、试点推进各项工作都以确保电网安全、发电安全和供热安全为前提,加强监测分析,落实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市场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2021年,面对一次能源价格上涨、电力供需紧张的形势,及时落实电价上浮政策,通过市场方式疏导了发电成本,缓解了供需矛盾。电力现货市场自2021年12月启动以来,已稳定运行3个多月,经历了迎峰度冬、春节、两会和北京冬奥会等重要时期电力保障考验,电力、热力供需衔接有序,电网运行安全平稳,市场方案、交易规则、应急预案全流程得到了校验和完善。

  四是通过有效发现价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通过多年的市场建设运行,精细释放电力价格信号,灵敏地反映了供需关系和发电成本的变化,提高了电力保供和资源优化配置水平。尤其是现货市场试运行以来,市场出清价格与供需关系比较吻合,市场日内最大价差达到1.38元/千瓦时,在低负荷时段和新能源大发时段,现货价格较低,通过价格杠杆引导发电机组深度调峰,提升了新能源消纳水平。在电力供应紧张的高峰时段,通过高电价充分激励电源顶峰发电,提高了电力供应保障能力。

  五是不断丰富市场主体。经过多年市场建设和运行,通过规则完善和机制创新,逐步增加市场主体对电力市场的预期和信心,参加市场的主体逐渐丰富和多元化。目前,山东省自主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共75家,售电公司和批发用户91家,零售用户21657家。通过友好的市场机制,更多的新能源企业主动参与市场,自主签订中长期合约、按自愿原则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的集中式新能源场站达到22家。通过灵敏的价格信号,有效引导了4家独立储能等新型主体参与市场。

  完善机制

  加快形成更加有效的电力市场体系

  经过多年努力,山东电力市场化改革已取得积极成效,为下一步纵深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当前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一是批发和零售市场衔接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目前现货市场处于初期阶段,中长期交易分时价格还未有效形成,现货市场发现的分时价格信号还未能完全向中长期市场、用户侧有效传导。二是零售市场价格还不够灵活,零售套餐品种还不够丰富。市场套餐与新能源、绿色能源交易的衔接机制还有待健全,不能完全满足相关市场主体的个性化需求。三是部分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还没有参与省内市场出清,造成市场结算产生偏差费用。直接参与市场用户与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在用电价格机制上也没有完全并轨。四是与现货市场相适应的中长期交易、机组运行考核和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跨省区电力市场和省内市场衔接机制尚未完全理顺。

  “十四五”时期是山东省加快能源市场化改革和清洁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窗口期。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加快形成完善有效的市场体系意义重大。应着重在以下方面努力:

  一是坚持底线思维,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安全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实现市场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要把系统安全和电力、热力可靠供应摆在最为突出的位置。完善安全保障措施,提高系统调节能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建立健全电力应急保供机制,在市场化建设中确保能源安全可靠供应,维护好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用能权益。

  二是促进新能源消纳,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重点优化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机制,扩大交易规模,突出可再生能源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交易结果等方面的优先地位,通过有效的价格信号引导火电机组灵活调整,调动储能、用户侧等各类资源提供服务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空间。探索设计绿色零售套餐,实现与新能源中长期交易的衔接,积极开展绿色电力交易。

  三是更好地发现电力分时价格,优化资源配置和系统运行质量。全面分析梳理电力系统稳定性和灵活调节能力、用户用电习惯和用电成本、资源优化配置等关键问题,建立完善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有效衔接机制,形成充分反映电力价值的电价体系,引导中长期市场形成分时价格信号。引导和促进零售市场形成有利于削峰填谷的价格机制。

  四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让改革红利惠及广大电力用户。以更好地满足用户侧能源需求,降低社会用能成本为导向,不断完善规则体系,健全市场机制,做好市场监管。做好民生服务,统筹考虑不同用户对电价的承受能力,完善兜底保障机制,健全保底供电制度。做好市场宣贯和解读,提升市场主体政策认知水平,帮助用户理解市场、规避自身风险。

  坚决答好服务甘肃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监管答卷

  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党组书记、监管专员 赵国宏

  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绿色转型是一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先立后破,而不能够未立先破”“实现‘双碳’目标,必须立足国情,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不能脱离实际、急于求成,搞运动式‘降碳’、踩‘急刹车’”。

  全国两会期间,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在接受中能传媒记者独家专访中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是关键”。

  作为国家能源局的派出机构,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甘肃监管办”)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奋力推进能源转型目标任务有力有效落实,打赢打好“双碳”这场“硬仗”的“主力军”和“国家队”,必须充分发挥能源监管派出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坚决答好实现“双碳”目标的监管答卷。

  牢记“国之大者”,扛牢抓实能源保供重大政治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章建华指出,“保障能源安全是国家能源局的首要责任和使命”。

  奋楫笃行,臻于至善。甘肃监管办始终将保障能源安全作为能源监管的首要任务,落实落细“双碳”目标下的能源保供工作。2021年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甘肃晚高峰时段省内电力缺口约450万千瓦,电力供需形势持续紧张,甘肃监管办通过督导226万千瓦非停机组按时完成检修归调、全年完成跨区跨省外送电量516亿千瓦时、迅速行动严肃查处缺煤停机和向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违法供电行为等工作,力保甘肃成为全国4个未实施有序用电的省份之一。

  2022年,甘肃监管办将进一步发挥一线监管的保供作用,真实准确、全面及时掌握能源供需信息,加强能源供需形势分析研判。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保供作用,制定热电联产机组出力核定监管办法,加强煤电机组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常态化监管。统筹处理好“保供与安全”的关系,坚持将保大电网安全稳定摆在首位,突出抓好党的二十大电力安全保障工作,切实保障迎峰度夏、迎峰度冬关键期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督促发电企业有序开展机组计划检修,督导电网企业加强负荷预测和电力平衡缺口研判,细化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在遵循电力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保障电力供应。聚焦冬季民生用能,积极推动省内LNG储气设施建设,紧盯兰州市及周边等天然气紧缺地区冬季用气高峰期保障情况,组织开展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专项监管,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聚焦“双碳”目标,深入推进重点难点问题应对研究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双碳”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如期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硬仗”,更是一场“大考”,必须增强自信,保持战略定力,扎实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能源监管机构面对这场“硬仗”“大考”,必须立足监管职责,着力守正创新,积极备战、善于作答。

  大道行思,取则行远。2021年,甘肃监管办充分发挥能源监管机构联系国家、服务地方的平台优势,组织省内11个重点能源企业、两个全国研究机构和有关专家,针对发展经济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衔接、加快发展新能源与弃电率上升的矛盾、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与调峰资源不足、省内难以实现发用电平衡等制约甘肃能源实现“双碳”目标的重点难点问题,立足甘肃资源优势和网架特点,开展应对研究,并通过研究成果的运用,有机衔接国家规划政策要求与地方落实措施,为国家能源局和甘肃省委省政府制定能源决策提供参考。全年完成《基于老小风场升级改造的甘肃省新能源发展路径分析及建议》《氢能在甘肃的发展布局与应用研究》《碳市场与电力市场协同运行机理研究》《新能源与常规能源打捆价格拆分机制研究》等14项专题研究成果,部分研究成果已转化成推动新能源发展的政策建议。

  2022年,甘肃监管办将围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求,准确把握甘肃能源发展新形势和新任务,梳理能源保供、新型储能发展、清洁能源消纳、煤电后续发展的空间和边界条件等方面遇到的新问题,开展2022年度甘肃能源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难点问题应对研究,集合各种优势资源,力争形成科学合理、有实践指导意义的新成果,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为甘肃能源行业实现“双碳”愿景目标贡献智慧。

  锚定“绿色转型”,以高效能监管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甘肃新能源资源富集,甘肃风能技术可开发量5.6亿千瓦,全国排名第四;光伏发电技术可开发量95亿千瓦,全国排名第五,整体位居全国前列,开发条件较好。甘肃省委省政府抢抓机遇,把新能源发展作为“十四五”时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主攻点,紧跟“双碳”目标和进程,加快风光资源开发,实现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乘着政策春风,立足资源禀赋,甘肃拟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大规模建设平价新能源项目,新能源正在从“生力军”转为“主力军”,甘肃电网新能源高占比特征将愈发凸显,市场监管、行业监管、安全监管的内容和形式将发生重大变化,这对我们监管机构完善监管机制和创新监管方式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致知力行,踵事增华。为应对“双碳”背景下的能源之变,甘肃监管办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不断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和提升本质安全,“双管齐下”促进新能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强有力的监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切实保障公平、公正的能源市场秩序。

  以监管促发展。进一步完善甘肃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能源资源作用,积极推动新能源中长期合同签订,以市场化机制促进新能源消纳,为甘肃新能源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推动陇东-山东±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及配套电源、河西新能源基地等重大能源项目落地落实,为甘肃新能源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进一步提升能源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督促电网企业优化工作流程,推动新能源项目并网更省时、更省心,为甘肃新能源发展保驾护航。

  以监管防风险。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适应能源转型新要求,超前防范新能源快速发展带来的系统、网络、人身等安全风险,未雨绸缪、从容应对电力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新矛盾和舆论风险。履行好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压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以重要输电通道安全、新能源发电项目安全、班组安全建设等3个专项监管为切入点,做实日常监管,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以监管维秩序。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开展新型储能项目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研究,开展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监管,强化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开展投诉举报规范化处理重点监管,对违法违规问题绝不姑息、从重处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有效维护能源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唯有风雨兼程,方不负伟大时代。甘肃监管办将以高效能监管保障,服务甘肃能源高质量发展,推动促进甘肃“双碳”目标顺利实现。

  坚决扛起推动能源转型的监管责任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党组书记、监管专员 杨梦云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增强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作为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承担着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职责,肩负着推动能源转型的崇高使命,是贯彻落实能源重大决策部署的“第一方阵”和“最先一公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国家能源局赋予派出机构的“四个角色”定位,着力提升“四种能力”,主动作为、敢为善为,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积极彰显监管机构担当。

  全面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当好国家能源规划政策落实的“监督者”

  能源监管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在能源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当前,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我国在能源领域出台了一系列重要制度文件,其中有些工作需要充分发挥能源监管的监督保障作用。江苏省作为能源消费大省,按照国家“双碳”工作部署,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绩,风电、光伏的发电装机双双突破2000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天然气消费量等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但受资源禀赋等制约,转型之路面临诸多挑战。煤电等传统能源依然占比较高,安全保障、生态保护、经济效益和民生感受需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清洁能源既要加快发展,又要优化结构布局,还要充分考虑消纳能力和电价承受能力。在能源监管实践中,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在强调国家能源规划政策的权威性、保障执行不走偏的前提下,深入分析省情实际存在的差异性,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要胸怀“国之大者”,准确把握问题监管是能源监管“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的重要体现,公正性、专业性、权威性是能源监管机构区别于行业其他管理部门的显著标志,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强化能源供需监测,对全省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矛盾敢于动真碰硬,对能源转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挑战做到心中有数,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能源局工作要求在江苏有效落实。

  全面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当好人民群众用能权益的“维护者”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从“耕地靠牛、照明靠油、用水靠挑、碾米靠推”,到全国农村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全部通动力电、14亿人口人人有电用;从办电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到“获得电力”指标全球领先;从采暖季的雾霾重重,到清洁取暖后的蓝天白云;从贫困户的满面愁容,到光伏面板映照的脱贫喜悦。百年来,能源人久久为功,不断传递党在能源领域的“人民情怀”。

  着眼新时代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在能源监管实践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牢记“双碳”目标的实现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代价,坚守监管为民初心;要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统筹把握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促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机制化、常态化,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企业和群众办更多的好事、实事、暖心事;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能源监管工作成效的标尺,发挥好12398热线民生通道作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损害人民群众用能权益问题,使人民群众用能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全面提高改革攻坚能力,当好能源市场化改革的“推动者”

  当前,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正面临“深水区”带来的诸多挑战。江苏省能源生产消费体量大、品种多,能源市场化改革统筹协调难度大。一方面,能源保供季节性、时段性压力突出,叠加国际形势变化、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用户“降本”呼声与发电企业“涨价”诉求等因素影响,亟须加快构建“能涨能跌”的市场机制,促进资源更优配置;另一方面,受安全、环保、效益以及体制机制等多重因素要求,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油气管网公平开放及市场建设、碳排放市场建设等面临挑战增多,需要进一步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在能源监管实践中,要准确把握能源监管机构因改革而生、因市场而强的实践要求,把干事热情和科学精神结合起来,加强电力、油气等市场运行情况分析研究,注重增强能源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注重总结市场建设及运行的经验启示,注重与地方政府部门和能源企业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敢于斗争、强化善于斗争,深入推进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助力提升能源供给质量和效率。

  全面提高狠抓落实能力,当好电力安全稳定的“守护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保障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既是端牢能源饭碗的题中之义,也是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关键基础。近年来,江苏电力行业紧扣“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电力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有效夯实。但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仍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电网运行方面,受“北电南送”、新能源项目与负荷逆向分布等影响,电网控制难度增大;发电运行方面,受煤质下降等因素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面临较大考验;电力建设施工方面,田湾核电、白鹤滩入苏项目、句容抽水蓄能电站等重点能源工程进入密集建设期,现场风险作业集中,安全管控难度大。因此,在能源监管实践中,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生产“十四五”行动计划》部署,抓实抓细抓好电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电力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构建齐抓共管电力安全监管体系。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推进发电厂涉网安全管理,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提升电力应急能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全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持续推进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当前能源行业正处于绿色低碳转型和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能源监管面临的要求更高、任务更重、挑战更大。坚决扛起推动能源转型的监管责任,既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以勇于争先的锐气和争创一流的豪气,不断开创能源监管事业新局面。同时也要求我们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探索和创新,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敢于斗争,以全面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向纵深发展,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助推能源监管效能全面提升,以不断强化担当作为助力能源“双碳”目标落实,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中国电业与能源》

发布于 2022-04-2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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