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矿区游憩化利用中的“人地”关系内涵
依据人地关系理论,废弃矿区游憩化利用实质是通过游憩功能重构,来协调废弃矿区再利用中涉及的“人”与自然环境中“地”关系,实现人地关系地域系统优化。
废弃矿区游憩化利用中的“人”是指与游憩化相关的“社会人”,包括文化和遗产文化机构、当地文化艺术家、旅游业界代表、旅游开发者、矿区产权所有者、旅游者、旅游企业经营者、政府、社区居民;人地关系无论是协调还是矛盾,不仅取决于“地”更取决于“人”,“人”在游憩化利用中处于主动地位。“人”研究目的在于满足各利益相关者需求,并在废弃矿区游憩化利用过程中实现共赢。
废弃矿区游憩化利用中的“地”是指在自然因素和采矿经济社会活动长期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地理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废弃矿区蕴含丰富的地质、地貌、土壤、水、生物、气候等自然要素,同时采矿活动——探,采、选、冶、加工等与自然环境叠合形成了人文环境,包含了人口、民族、宗教、风俗、聚落,经济、交通、技术、政治等人文要素。工业遗产是人文地理环境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废弃矿区地理环境为游憩化利用提供了资源本底和活动场所,决定着游憩化利用的深度与广度。同时,废弃矿区是一个受到矿业开采活动极度扰动的空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生态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如关闭煤矿地下空间隐含着顶板塌陷、矿井渗水、瓦斯泄漏、煤自燃等安全风险,影响着交通可达性,从而限制了废弃矿区游憩化利用。 “地”研究目的在于通过资源评价与开发条件(包括安全性评价)来实现资源充分利用和空间可进入性。
“人地关系”是指游憩化利用中的“社会人”与地理环境相互影响和反馈作用而形成的客观关系。废弃矿区游憩化利用的起点是“人地关系”严重失调,各利益相关者通过多元化游憩化利用路径与矿区地理环境相互作用,重构人地依存关系,推动游憩休闲要素与经济社会发展诸生产要素(如人力资源、物力资源)优化组合,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共生、生态环境美丽,从而使人地关系从不协调走向协调。“人地”关系研究目的在于通过探索游憩化利用模式、作用机制与效应等来实现人类活动与地域环境的协调发展。
彭苏萍院士团队认为以人地关系理论为理论基础,以废弃矿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工业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自然生态的保持与维系为价值导向,以矿城要素融合为手段,以发展时间为脉络,揭示废弃矿区游憩化利用演进规律。废弃矿区游憩化利用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
废弃矿区游憩化利用演进规律
阶段Ⅰ。游憩化利用之前,废弃矿区人地关系处于严重不协调阶段。从土地利用现状来看,废弃矿区主导产业已退出生产。接续产业尚未发育成熟,矿区生产处于停滞状态;从资源现状来看,工业场地、建筑设施、地下井巷采掘系统及其交通设施等资源处于闲置状态,工业遗产尚待保护;从生态环境来看,废弃矿区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需要进行生态修复和生态治理的工业用地。这一阶段核心是资源化,结合“人”的需求,融入游憩要素,使废弃矿区经济社会形态由矿业生产向休闲游憩转化。
阶段Ⅱ。游憩化利用实施中,废弃矿区人地关系处于调和阶段。迎合旅游者多元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立足于废弃矿区资源禀赋、地理区位、地域特征,通过资源重组、要素融合、功能重构,对废弃矿区游憩化、艺术化、传承化再造。休闲游憩功能的引入改善了生态环境,推动了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等要素在“矿-城-乡”快速跨界流动,吸引了大规模的社会资本,加速了资源的资本化进程,推动了废弃矿区功能的改变,并形成特色鲜明的休闲游憩空间。
阶段Ⅲ。废弃矿区人地关系处于协调阶段。废弃矿区游憩空间通过产业融合与游憩关联产业无缝对接,形成以休闲游憩为主导的多业态融合发展的社会经济形态,带动区域社会-经济-自然系统的发展。与此同时,在城市、省域、城市群等尺度范围内,通过立体化的交通体系,将多个废弃矿区形成的游憩空间有机串联起来,形成了在产品功能上互补,在主题上互有特色,在市场、交通、政策、形象等协同发展的休闲游憩功能区,从而在区域内产生持续的工业遗产保护和游憩化利用的协同效应和溢出效应。
废弃矿区游憩化利用的研究框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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