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地图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依据《地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应当报送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根据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地图表示内容为以下情况的需送自然资源部审核:全国或主要表现地为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地图;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地图;世界地图以及主要表现地为国外的地图;历史地图。地图内容主要表现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范围等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设区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
来源: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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