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容量与经济风险
煤炭开发之前周围环境是协调一致的,而一旦开发建设必然影响环境,强烈的人为活动使环境发生巨大的变化,由此造成了独特的生态环境问题。煤炭的利用也与环境密切相关,在化石能源中显得更为突出。在煤炭开采中,面临着环境影响评价偏于简单的问题。由于资源的天赋性,决定了煤炭难以定价,同时在煤炭获取和利用中发生的环境破坏也难以用价格来量化,由此导致“市场失灵”,内部成本很容易转化为社会成本形成不完全成本。显然煤炭开发利用明显具有正负价值的两面性。因此在环境容量内开发和利用煤炭都是清洁和科学的,一旦超出环境容量,就要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
由于缺乏对煤炭利用的合理环境容量的预测能力与防备意识,带来了行业的经济风险。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不断优化以及对环境质量的重视,煤炭消费迅速收缩,使得庞大的煤炭开采业措手不及,其经济断崖式地掉入了“冰窟窿”。这恰恰说明目前预测环境容量和煤炭消费量方面的科技能力不足,煤炭行业本身也缺乏相关的预警研究,导致本就脆弱的煤炭行业承受了巨大的经济风险。当前,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有所下降,预期还将持续下降,行业本身或面临更大的挑战。
因此,需要对煤矿资源条件评价、形成煤炭科学产能的评价与预测方法,保持产能稳定,与经济条件相适应,避免煤炭价格大幅波动。
安全问题依然严峻
尽管我国煤矿安全形势得到了大幅好转,但是,由于煤矿地质开采条件十分复杂,开采难度不断增大,面临各种采动灾害,我国煤矿安全问题依然严峻。尽管2016年的百万吨死亡率已趋于国际标准,但二者仍有一定差距。其中,大型煤炭企业的百万吨死亡率与先进国家没有差别,如神华集团仅为0.005,已优于国际标准,但是小煤矿的安全形势堪忧。据报道,2009年,我国小煤矿的死亡人数占比达到70%,极大地影响了行业的社会形象。如果关闭所有小煤矿,我国百万吨死亡率或可降低到0.08,充分说明小煤矿的安全问题突出。
没有技术难以保证安全,由于小煤矿地质条件复杂,而其自身恰恰缺乏技术,导致事故频发。仅在2016年,就出现了2次中小煤矿导致的特大事故:重庆永川区金山沟“10·31”瓦斯爆炸(6万t/a矿井死亡33人)、内蒙古赤峰宝马煤矿“12·3”瓦斯爆炸(45万t/a矿井死亡32人)。可以看出,开采技术与装备不完全适应复杂的地质开采条件是我国煤矿安全形势严峻的一个重要原因。
相关政策有待完善
我国煤炭的政策并不完善。在管理层面,体制与机制不协调不完备问题仍然存在,管理机构频繁更迭、分散管理模式、纵向管理体制弱化国家管理职能,都制约着煤炭行业的发展。对于企业而言,还面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监管缺位的问题。市场经济在资源“使用”中发挥到极致,但在“获取”与“回归”时,由于对环境价值无法评估常常出现市场失灵,必须依靠法规和法制解决问题。
在煤炭“黄金十年”里,煤炭企业大量赢利,但数万亿的利润没有得到聚集和储备,尤其是未能很好地用于人才培养与职工安全健康投入方面。十年期间,并没有很好完善煤炭科技,没有改善资源城市经济转型的问题,最终未能使行业达到强国标准。尤其是乡镇煤矿,其赢利大部分流失,而有一些企业则盲目扩大产能,在产能过剩后投入的资金陷入困境。此外,煤炭行业依旧背负着近400万职工的生计问题以及很多随资源枯竭而衰落的资源型城市。国家得益于煤炭资源开发,但资源型城市的经济不能得到持续发展,反而破坏了环境,留下了大量的煤矿职工,这个沉重的包袱把煤矿困住了,难以靠自身实现转型发展。显然,如果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指引,这些困境或将大大减小。
市场经济是企业家经济,企业家的行为直接影响行业的科学发展。煤炭生产企业家在发展科技方面的积极性一般不高。主要原因是煤炭企业生产的商品是初级产品,而且是一个自然产品,生产方式变革不能改变产品质量。这与煤炭使用行业的企业家心态明显不同,如在发电企业,就需要研究煤炭质量与发电量的关系问题。此外,在目前状况下,改善安全和环境与很多煤炭企业家的利益并没有直接关系,也是他们不积极的一个因素。一些煤矿存在超设计能力生产、“采肥丢瘦”,导致矿井实际寿命较设计服务年限大大缩短。因此,应该制定煤炭企业家和国家管理的规则,对煤炭企业家的利润使用、管理等进行规范。
可见,要想实现科学采矿,还需要有相应的政策法规出台,比如行业准入与退出制度、先进科技的鼓励推行政策、企业家管理等,从而进一步对煤炭的科学开采进行规范和促进。
参考文献:《再论煤炭的科学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