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废弃矿井井下积水空间的计算,应先查清楚井下空间的组成。一般来说,井下空间组成可从以下两方面来考虑:
1. 地层原有空间,包括孔隙、裂隙、喀斯特地区的溶孔、溶隙等;在计算废弃矿井积水空间时,这部分空间的计算范围有限定,应考虑受采掘影响的区域,或者说受开采时疏排水影响的区域;
2. 采矿形成的空间,这部分空间包括废弃的井下巷道(包括巷道、硐室、排水沟、钻场等所有井下开挖的空间)、采空区顶底板破坏带内形成的裂隙和空洞等。在计算采空区顶板破坏带内空间时,需要考虑覆岩垮落时的碎胀特征以及地表沉降的影响,而不能直接利用采出煤的体积(如果井下巷道发生了垮塌破坏,同样需用采空区空间计算的方式来考虑)。
另外,在计算积水空间体积时还需考虑积水达到平衡时的水位高度,因为积水水位高度同样限定了积水空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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