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矿山建设是以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实施的标志不仅是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来评判或是否有“绿色矿山”的牌匾,而重点看2大标志:①矿山生产计划中是否有矿山生态修复的任务和计划,是否有明确的矿山生态损毁对象和动态修复目标,是否每年都在主动实施矿山生态修复;②是否采取了绿色开采的措施减轻或避免生态损害。
第1个标志要求企业对本企业的生态损害特征和动态变化有监测诊断措施和报告,有每年实施的修复治理工程和下一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计划,有明确的修复治理资金和预算。
第2个标志要求有明确的减轻生态损害目标和绿色开采方案,如保水开采方案、井下充填方案、条带开采方案、离层注浆方案、矸石井下处理与充填方案等。建议将这2个标志作为衡量是否是绿色矿山的核心指标。只要主动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实施绿色开采,才有可能是绿色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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