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三五”期间,我国分布式能源、储能迅速发展,为虚拟电厂、需求响应的发展提供了丰富资源。虚拟电厂将分散的灵活性能源资源聚合组成一个参与电力市场、提供辅助服务、协调控制的集合体,对于促进新能源消纳、维护电网平衡安全运行、合理配置电力资源,协调区域供应有着重要意义。
2. 随着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发展,虚拟电厂和市场联系越来越紧密并逐渐参与商业化运营。国外虚拟电厂发展较早,尤其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虚拟电厂的上中下游配套技术和设施已非常完善。
3.我国虚拟电厂发展还处于探索阶段。根据国外虚拟电厂发展经验,建议:
一是优化激励补偿政策和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出台更多激励补偿政策,开辟更多激励资金来源。在现货市场、备用容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建设中,及时将虚拟电厂作为市场主体纳入,为构建虚拟电厂参与的全市场体系交易机制和商业模式打好基础。
二是加快推进相关“新基建”。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5G、AI 和区块链等新技术与虚拟电厂的深度融合。推进负荷聚合商为平台综合服务商,为用户提供负荷削减、负荷管理等多种服务,使虚拟电厂有效聚合分布式能源,保证虚拟发电效果可监测和可验证。完善智能感知技术和传输技术,制定虚拟电厂传输协议,提高系统数据可靠性。
三是尽快出台虚拟电厂相关标准和指导意见。国际上有通用的虚拟电厂标准,但我国尚未明确相关标准,因此政府部门需尽快制定虚拟电厂指导意见,包括具有我国特色的虚拟电厂定义和范围,将虚拟电厂纳入“十四五”规划,为虚拟电厂发展指明道路。
四是谋划虚拟电厂发展分步走。首先,在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到位之前,可大规模开展“邀约型”虚拟电厂。其次,在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建设过程中,同步将虚拟电厂作为市场主体纳入各个市场交易。再次,实现跨空间自主调度模式。当虚拟电厂发展前个两阶段已完备后,可探索实现跨空间自主调度,这时用户、分布式能源可自由选择调度主体,并实现跨空间地理交易和结算。
4.虚拟电厂“串联”起源网荷储售服,它的实施将使得电力能源行业从“笨重”走向轻巧灵动、从多层垂直走向少层扁平,贯通能源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系统整体效率,实现多方互利共赢。
参考文献:《推动虚拟电厂发展要从四个方面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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