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互联网+监管”等要求,按照应急管理部党委和矿山安监局党组工作安排,近年来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建成了“功能完备、一体协同、智能辅助、共享共用”的监管监察业务系统,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实现业务使用人员全覆盖、监察执法业务流程全覆盖、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全覆盖。2020年,全系统使用监管监察业务系统,完成监察执法15775矿次,查处事故隐患118676条,行政罚款14.89亿元。责令567处矿井停产整顿,50处矿井停止建设,暂扣887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是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初见成效,初步实现了“联网、看见、分析”的整体目标。2020年底,全国3338处煤矿实现安全监控、人员定位、工业视频“三大系统”联网和数据接入,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均实现联网和在线监测,率先建成煤矿安全风险监测 “一张网”,成为国家首批“互联网+监管”系统重点示范应用。
三是在“互联网+监管”、“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确定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向各地方共享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方式和途径,并编制完成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36项监管事项、319个监管子项、119类检查实施清单已全部录入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大力推动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大幅提升网上服务效能和智能化水平。
四是实现了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下远程监察规范化,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制定远程分析指导和视频会商制度、远程监管监察办法,严肃查处了瓦斯超限、明停暗开、井下超员、矿领导空班漏岗等违法行为。2020年,全系统利用信息化系统,累计开展远程监察执法774矿次,查出隐患2592项,行政处罚2738万元,大大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
下一步的重点工作是:
一是重点推进煤矿“电子封条”建设,建设全国煤矿“电子封条”智能监管系统,利用视频识别、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全天候监控关停煤矿企业状态,为打击煤矿非法生产行为提供技术手段。
二是加快全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系统建设,为精准监管监察、防范化解矿山安全风险提供支撑。继续扩大联网范围,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停产停建整顿煤矿等企业的联网接入,实现所有在册矿山企业的全部联网;扩展接入数据种类,逐步接入企业双重预防、生产经营和冲击地压、水害、重大设备等监测系统数据,实现煤矿重要设备、作业人员、环境等关键因素的全覆盖、全周期监测。
三是开展深度应用,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视频识别等技术对各类信息资源进行有机关联和深度挖掘分析,助力监管监察智能化转型,提升监察执法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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